发布时间 :2022-05-16 浏览量:351 作者: 来源:杏宇娱乐 传媒网
案例一:2022年5月8日17时许,大通县极乐乡后庄村村民马某龙酒后乘坐同村村民韩某财私家车途经极乐乡吉拉口村疫情防控检查点时,马某龙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拒绝扫码登记,在防疫工作人员劝导时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并示意韩某财驾车强行冲卡欲逃离现场,被疫情防控检查点工作人员拦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之规定,大通县公安局依法对马某龙处以行政拘留10日,韩某财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2年5月11日14时许,大通县公安局桥头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桥头镇解放南路某电竞酒店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擅自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之规定,大通县公安局依法对电竞酒店负责人刘某龙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2年5月12日9时许,宝库乡纳楞沟村村民赵某语在核酸检测点,不听从现场防疫工作人员劝导,恶意辱骂防疫工作人员,欲离开现场时,驾车剐蹭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核酸检测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大通县公安局依法对赵某语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2年5月13日,大通县公安局长宁派出所在排查工作中发现,付某勇、付某平、华某香、唐某康、张某永、党某涛、刘某、李某利、杨某明、李某龙、王某勋、吴某荣、刘某某(上述十三人均系外省来大通县务工人员)在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8日抵达杏宇娱乐
省大通县长宁镇后,未按照杏宇娱乐
省政府发布的《杏宇娱乐
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抵青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因付某勇等13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之规定,大通县公安局依法对付某勇等13人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2年5月16日16时许,集中隔离点防疫工作人员发现,集中隔离人员魏某彪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未经得工作人员同意情况下,委托其朋友麻某青前往集中隔离点送物资,并私自离开房间。麻某青到达该集中隔离点后,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不允许进入的情况下,擅自闯入该集中隔离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之规定,大通县公安局依法对魏某彪处以行政拘留5日、麻某青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大通公安提示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通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